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满足以下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则不需要满足此条件):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协议并明确分工;
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和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资格要求1、3、5及特定资格要求。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