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兴县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海兴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关于海兴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发科字【(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兴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新增中央投资及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 海兴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略)-(略) (略):(略)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略)-(略)
(略):(略)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按照“双盲+分散+远程异地”的相关政策执行。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略)】(略)号文件及发改价格【(略)】(略)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
(3)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略)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略).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略).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略).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海兴县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投标人/供应商 | (略) |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海兴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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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海兴县海政路(略)号
| 地址: |
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颐和国际A座(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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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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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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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韩长胜
| 联系人: |
张东、许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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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略)-(略)
| 电话: |
(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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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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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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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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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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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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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