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常州市武进区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大米)供应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区延政西大道6号蓝图大厦4楼(略))获取磋商文件,并于(略)年6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略)
2.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2.2.1 供应商要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2.2 供应商在常州市区域范围内有用于本项目的固定仓储场所,面积≥(略)平方米:(略)
2.2.3 供应商配备不少于2辆箱式货车:(略)
1.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加盖公章):
(1)文件获取登记表(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注意事项
1.1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常州市武进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春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更正公告。
1.2供应商同时参与武进区教育局管辖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多个项目的,提供的用于本项目的加工场所(仓储场所)、冷库、车辆,只能用于本项目的评审,其它项目不能重复使用。评审过程中或入围后一经发现,视为无效响应或取消入围资格,并列入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黑名单,三年内不能参加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管辖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1.3不同供应商参与武进区教育局管辖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各个采购项目时,提供的加工场所(仓储场所)、冷库、车辆不得共用,评审过程中或入围后如发现有共用情况,均视为无效响应或均取消入围资格。
1.4 加工场所(仓储场所)必须为房屋,简易大棚不能算作加工场所(仓储场所)。
1.5 供应商提供的加工场所(仓储场所)近1次房租缴纳发票金额如不足年租金的一半,需提供近期累计达到年租金一半的房租缴纳发票,否则视为资格不通过
八、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开评标相关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