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HHTZ-1 HHTZ-2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各项证书的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 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填报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财务最低要求 | HHTZ-1 HHTZ-2 | 同时具备: (1)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略)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略)、(略)、(略)年的年营业收入均不小于(略)万元人民币。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财务会计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中载明的注册资本的金额为准,若营业执照无法直接显示注册资本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含有注册资本信息的企业基础信息截图(若存在该情形时,请将截图附在“近年财务状况表”后)。 3、证明材料应附:(略) 4、投标人填写的“近年财务状况表”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近年财务状况表”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HHTZ-1 HHTZ-2 | 近5年独立完成过1个国内单个合同桥梁钢结构防腐涂装总面积不小于(略)万㎡的工程施工项目。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完成过”是指公路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已经完成或者市政、铁路等项目竣工验收已经完成,且发包人(项目业主或项目建设单位,下同)质量评定合格。“独立完成”指非联合体业绩。“钢结构”仅指钢箱梁或钢组合梁或钢桁梁或钢桥塔或钢锚箱。 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略) (1)公路项目业绩:(略) (2)市政项目业绩:(略) (3)铁路项目业绩:(略) 4、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公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略) (2)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略)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略) 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提供该业绩的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5、除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钢结构制造单位以外的单位签订合同的业绩均不予认可。其中,项目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钢结构制造单位是指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单位。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7、投标人填报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最低要求 | HHTZ-1 HHTZ-2 | 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的情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没有被宣告破产,没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
注: 1、“近三年”是指从(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略)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同时具备: 1、中级职称; 2、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书证明材料应附:(略) 3、投标人填报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备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略) | 4 |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略) 注:(略) ②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 ③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不属于重大偏差。 | 5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6 | 投标报价 | 第一信封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7 | 第一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工期或填写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8 | 工程质量 | 第一信封投标函工程质量未填写或填写的标准低于“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略) | 9 | 安全目标 | 第一信封投标函填写安全目标未填写或填写的标准低于“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和轻伤事故,杜绝较大、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和伤亡事故的发生” | (略) | 投标保证金 |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 (略) | 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 |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提供了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提供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略) | (略) | 资质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略)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 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注:(略) | (略) | 财务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略)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略)、(略)、(略)年的年营业收入均不小于(略)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近年财务状况表”,并在“财务会计报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注册资本”以营业执照中载明的注册资本的金额为准,若营业执照无法直接显示注册资本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含有注册资本信息的企业基础信息截图(若存在该情形时,请将截图附在“近年财务状况表”后)。 4、证明材料应附:(略) 注:(略) | (略) | 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独立完成过1个国内单个合同桥梁钢结构防腐涂装总面积不小于(略)万㎡的工程施工项目。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完成过”是指公路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已经完成或者市政、铁路等项目竣工验收已经完成,且发包人(项目业主或项目建设单位,下同)质量评定合格。“独立完成”指非联合体业绩。“钢结构”仅指钢箱梁或钢组合梁或钢桁梁或钢桥塔或钢锚箱。 4、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略) (1)公路项目业绩:(略) (2)市政项目业绩:(略) (3)铁路项目业绩:(略) 5、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公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略) (2)市政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略) (3)铁路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略) 如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提供该业绩的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可。 6、除与项目建设单位或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钢结构制造单位以外的单位签订合同的业绩均不予认可。其中,项目建设单位是指项目法人或者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土建施工总承包人或钢结构制造单位是指直接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承担相应施工任务的单位。 7、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注:(略) | (略) | 信誉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略) 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的情形,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没有被宣告破产,没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 (略) | | 主要人员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略) 1、项目经理同时具备: (1)中级职称; (2)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书证明材料应附:(略) 注:(略) | (略) |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略))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略) |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中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2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3 |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略) 注:(略) | 4 | 第二信封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函填写了报价; (2)投标函只有一个投标报价(指大写报价); (3)投标函的投标报价未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函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一致; (5)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 5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了修改 | 6 | | 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附表1钢结构涂装施工标段划分表 标段名称 | 序号 | 桥梁名称 | 跨径布置 | 结构型式 | 涂装面积(m2) | 分标段钢梁涂装面积(m2) | 土建施工标段 | HHTZ-1标段 | 1 | 黄梅河大桥 | (略)+(略)+(略) | 钢混叠合梁+系杆拱 | (略).(略) | (略).(略) | HHTJ-1标段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 | (略)+7.(略)天桥 | (略) | 下承式系杆拱 | (略).(略) | 3 | (略)+(略)天桥 | (略)+(略)+(略) | 钢混组合梁 | (略).(略) | 4 | K(略)+(略).(略)天桥 | (略) | 下承式系杆拱 | (略).(略) | 5 | K(略)+(略)天桥 | (略)+(略)+(略) | 钢混组合梁 | (略).(略) | 6 | K(略)+(略).(略)天桥 | (略)+(略)+(略) | 钢混组合梁 | (略).(略) | 7 | K(略)+(略)天桥 | (略)+(略)+(略) | 钢混组合梁 | (略).(略) | (略).(略) | HHTJ-2标段 (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8 | K0+(略).(略)分离式天桥 | 2*(略) | 钢箱梁 | (略).(略) | 9 | K(略)+(略)天桥 | (略)+(略)+(略) | 钢混组合梁 | (略).(略) | (略) | K(略)+(略)天桥 | (略)+(略)+(略) | 钢混组合梁 | (略).(略) | (略) | K(略)+(略)天桥 | (略)+(略)+(略) | 钢混组合梁 | (略).(略) | (略) | K(略)+(略)天桥 | (略)+(略)+(略) | 钢混组合梁 | (略).(略) | (略) | K(略)+(略)天桥 | (略)+(略)+(略) | 钢混组合梁 | (略).(略) | (略) | 花桥互通A匝道桥 | 4*(略) | 钢箱梁 | (略).(略) | (略) | 武穴互通A匝道 | 4*(略) | 钢箱梁 | (略).(略) | HHTZ-2标段 | (略) | 蕲河特大桥 | (略)+(略)+(略)*3 | 钢混叠合梁+系杆拱 | (略).(略) | (略).(略) | HHTJ-3标段 (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 (略) | 茅山互通A匝道 | (略)+(略)+(略)+(略) | 钢箱梁 | (略).(略) | (略) | 蕲春互通匝道桥 | 3*(略) | 钢箱梁 | (略).(略) | (略) | K(略)+(略)天桥 | (略)+(略)+(略) | 钢混叠合梁 | (略).(略) | (略) | K(略)+(略)天桥 | (略)+(略) | 钢箱梁 | (略).(略) | (略) | K(略)+(略)天桥 | (略)+(略)+(略) | 钢混叠合梁 | (略).(略) | (略) | YK(略)+(略).(略)分离式天桥 | (略)+(略) | 钢箱梁 | (略).(略) | (略) | K(略)+(略).(略)天桥 | 2*(略) | 钢箱梁 | (略).(略) | (略).(略) | HHTJ-4标段 (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清江路桥建筑有限公司) | 总计 | (略).(略) | (略).(略) | |
注:(略) 附表2本次招标各标段对应的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 序号 | 土建标段 | 对应初步设计单位 | 对应的施工图设计单位 | 对应的监理单位 | 1 | HHTJ-1 |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华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 | HHTJ-2 |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华通公路桥梁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3 | HHTJ-3 |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湖北高路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4 | HHTJ-4 | 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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