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昌明经济开发区硅产业园充电桩项目
第1次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 贵州昌明经济开发区硅产业园充电桩项目现做如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略) 年(略) 月 (略) 日 (略) 时(略) 分,现更改为:(略)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递交时间:(略)
3、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附表2资格评审记录表,第二项企业资质等级:(略)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答疑澄清文件。
贵州聚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略)年6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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