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顺市中心城区供水节能改造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的澄清
各投标人:
现对安顺市中心城区供水节能改造工程设计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if !supportLists]一、[endif]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近5年(指(略)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满分5分。”修改为“投标人近5年(指(略)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略)分。
[if !supportLists]二、[endif]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企业认证“投标人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分。本项满分为2分”
[if !supportLists]三、[endif]原招标公告中“监督部门名称:(略)
最新投标截止时间请查看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特此澄清。
招 标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6月9日文件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