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污水收集管网整治一期工程(中心城区标段)第2次答疑澄清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荔波县污水收集管网整治一期工程(中心城区标段)需进行如下澄清,内容如下:
1、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由:(略)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本次澄清内容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