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服务内容:(略)
5、最高限价:(略)
6、合同履行期限:(略)
7、质量要求:(略)
8、付款方式:
(1)破产裁定服务费:(略)
(2)破产代理服务费:(略)
支付金额=每次破产分配款到账金额/债权金额(略).(略)元(包含未付本息、留购价款、诉讼费用,不含违约金)*第二部分破产代理服务费。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略)个月内,顺泰租赁实现现金清收收到分配款时,实际支付金额按支付金额的公式*(略)%;第(略)个月后,每晚一个月,实际支付金额按支付金额的公式*(1-0.(略)),如晚N个月,则实际支付金额按支付金额的公式*(1-0.(略)*N),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算(即晚1.5个月,按2个月计算)。
累计支付破产代理服务费超出合同破产代理服务费金额的,按合同破产代理服务费金额结算。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供应商应满足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8近3年内与常州高铁新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及旗下所控股子公司无诉讼关系。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磋商:(略)
2.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略)
1.1报名申请表(原件,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1.2符合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略)
1.3承诺函(详见本公告附件)
1.4磋商保密承诺书(详见本公告附件)
2、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3、报名方式:(略)
3.1现场报名地点:(略)
3.2线上报名:(略)
4、审查方式
4.1按上述报名方式将报名所需资料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由审查小组进行审查。
4.2如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予以补充,报名时间截止后提供的资料不予接受。
4.3供应商必须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审查小组审核无误后,即为报名成功。
四、磋商说明
1、本公告为磋商供应商报名阶段。
2、本项目的正式磋商将在报名结束后邀请所有审查通过的供应商参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澄清及答疑
1.1供应商对磋商公告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1.2有关本次磋商公告若存在变更或修改,采购人将通过补充或更正形式在网站上发布,请供应商及时关注。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附件一
报名申请表
采购人 | |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供应商报名情况 |
供应商(盖章) | |
资质等级(如有) | |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签字并盖章) | |
报名项目负责人 | |
授权委托人 | |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 |
接受磋商文件邮箱 | |
报名时间 | |
报名接受人 审查意见 | 审查人签名:(略) |
备 注 | 供应商应如实填写,表格内除报名接受人审查意见一栏其余须打印且不得修改; |
附件二
承诺函
我公司_______(全称),就______(项目名称)在此承诺:
1、我公司以诚信为本、重视合作伙伴,重信誉讲诚信,与客户均能友好相处,共谋发展。
2、我公司近三年内(本公告发布当日往前推三年)与常州高铁新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及旗下所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
3、本公司参与________(项目名称)磋商活动,若磋商过程中发现近三年内(本公告发布当日往前推三年)与常州高铁新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常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所控股子公司有法律纠纷,我公司承诺愿意放弃本次磋商,并为此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贵公司无关!
4、我公司承诺在本次磋商过程中无弄虚作假和串通磋商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和串通磋商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5、我公司磋商过程中提供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文件,与原件一致,不存在弄虚作假,如果存在提供虚假资料,自愿放弃本次磋商,并为此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供应商:(略)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略)
附件三
磋商保密承诺书
致:(略)
我单位:(略)
一、保密信息范围
1.采购人提供的所有与本次磋商有关系的所有信息及材料;
2.磋商过程中知悉的采购人与本次磋商有关系的所有信息及材料;
3.其他以书面、口头或电子形式明确标注为“保密”的内容。
二、保密义务
1.我单位承诺仅将保密信息用于本次磋商,不用于任何其他用途;
2.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关联公司、合作单位等)披露保密信息;
3.对接触保密信息的员工、顾问等人员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其遵守本承诺书条款;
4.采取合理技术和管理措施(如加密存储、访问控制等)保护保密信息安全。
三、违约责任
如违反本承诺,我单位自愿承担以下责任:(略)
1.被取消磋商或中标资格;
2.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3.接受法律规定的其他处罚。
四、其他
1.本承诺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争议提交采购人所在地法院解决;
2.本承诺书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供应商名称(盖章):(略)
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略)
日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