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等级要求 | WCJYHB-1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持有市场监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包括原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略)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WCJYHB-1 | 同时具备: (1)近8年内独立承担过1条里程不小于(略)公里的线性工程项目环境保护监测工作。 (2)近8年内独立承担过1条里程不小于(略)公里的线性工程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略) 3、在投标人提供的联合体业绩中,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同一工作任务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单个合同包含多个线性工程项目的,可分别计算业绩;单个合同包同时包含环境保护监测和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的,亦可分别计算业绩。 4、近8年是指(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本项目中的线性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网、堤防工程、输电线工程。 7、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9、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WCJYHB-1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略)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具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保护监测人员上岗证书; (3)近8年担任过1个里程不小于(略)公里的线性工程环境保护监测或验收调查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具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保护监测人员上岗证书; (3)近8年担任过1个里程不小于(略)公里的线性工程环境保护监测或验收调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环境保护监测工程师。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证书证明材料要求:(略) 3、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主要人员(略)年(略)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4、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略) 5、近8年是指(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本项目中的线性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网、堤防工程、输电线工程。 7、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9、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5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形式评审内容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资质认定证书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加盖单位章; 2、投标函未加盖单位章; 3、投标函未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印章或签名章。 注:(略) | 4 |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属于重大偏差:(略) 注:(略) | 5 | 联合体投标人 | 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 6 | 报价唯一 | 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或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与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投标总报价不一致 | 7 | 资格评审内容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效 | 8 |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9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持有市场监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包括原省级及其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略)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变更内容影响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注:(略) | (略)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近8年内独立承担过1条里程不小于(略)公里的线性工程项目环境保护监测工作。 (2)近8年内独立承担过1条里程不小于(略)公里的线性工程项目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略) 4、在投标人提供的联合体业绩中,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同一工作任务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单个合同包含多个线性工程项目的,可分别计算业绩;单个合同包同时包含环境保护监测和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的,亦可分别计算业绩。 5、近8年是指(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本项目中的线性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网、堤防工程、输电线工程。 注:(略) | (略)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5、“近三年”是指从(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 (略) | 主要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2)具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保护监测人员上岗证书; (3)近8年担任过1个里程不小于(略)公里的线性工程环境保护监测或验收调查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2)具有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保护监测人员上岗证书; (3)近8年担任过1个里程不小于(略)公里的线性工程环境保护监测或验收调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环境保护监测工程师。 3、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证书证明材料要求:(略) (3)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主要人员(略)年(略)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4)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略) (5)近8年是指(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本项目中的线性工程指的是铁路、公路、石油与燃气管线、渠道、管道、城市综合管网、堤防工程、输电线工程。。 注:(略) | (略) | 投标人身份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的。 | (略) | 响应性评审内容 | 投标价格 |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超过了本标段的最高投标限价 | (略) | 服务期限 | 投标函未填写服务期限或填写的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略) | 质量标准 | 投标函附录未填写质量标准,或填写的质量标准低于“符合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的技术标准或规范要求。”的规定。 | (略) | 安全目标 | 投标函附录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报的安全目标低于“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的规定。 | (略) | 投标保证金 |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保函或保单。 | (略)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备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