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略)
采购项目名称:(略)
采购内容:(略)
二、拟采购项目的说明:
1、宁波轨道1-4号线保护区智能巡检目前通过服务租赁的形式向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采购《宁波市轨道集团运营分公司保护区智能巡检项目(项目委外)》完成巡检工作。
2、该系统为1-4号线提供保护区智能巡检,依托轨道交通沿线高位通信铁塔进行超清监控,实现远程集中巡视。
3、原合同将于(略)年7月到期,为做好1-4号线保护区智能巡检工作,需再次以单一来源采购的形式采购保护区智能巡检系统项目。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依托其全国统一的通信基础设施资源(如基站塔杆、电力配套、传输网络等),已在宁波市全域建成覆盖轨道交通沿线的智能化监测网络,具备实时数据传输、多传感器集成和AI分析能力。其他供应商短期内无法复现同等规模的硬件部署与数据融合能力。此外,铁塔公司基于5G+物联网的“共享塔站”模式已通过国家安全认证,符合《轨道交通保护区技术规范》中对数据保密性和系统稳定性的严苛要求。建议本项目使用单源采购方式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进行单源谈判。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略)
地址:(略)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序号 |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1 | 杨思晓 | 宁波市大数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2 | 施军杰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 工程师 |
3 | 顾荣辉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 工程师 |
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六、公示期限:
(略)年6月(略)日至(略)年6月(略)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期间,供应商若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内与采购人(代理单位)或监管部门联系,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电话:(略)
传真:(略)
联系人:(略)
代理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管部门:(略)
电话:(略)
九、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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