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为位于禹兴街道办事处张王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机器设备,包括(略).(略)m2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建构筑物和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包括门岗、平房、加工车间等;构筑物包括晒场、院墙、道路等;杨树、法桐等树木;种子加工设备搬迁、电缆、电线杆、大门等机器设备。
2、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3、标的不动产权证号包括鲁((略))禹城市不动产权第(略)号、鲁((略))禹城市不动产权第(略)号、鲁((略))禹城市不动产权第(略)号、鲁((略))禹城市不动产权第(略)号、鲁((略))禹城市不动产权第(略)号;权利人均为禹城市龙丰种子有限公司;共有情况均为单独所有;均坐落于禹兴街道办事处张王村;不动产单元号分别为(略)GB(略)F(略)、(略)GB(略)F(略)、(略)GB(略)F(略)、(略)GB(略)F(略)、(略)GB(略)F(略);权利类型均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均为出让/自建房;用途均为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面积分别为(略).(略)m2/(略).(略)m2、(略).(略)m2/(略).(略)m2、(略).(略)m2/(略),(略)m2、(略).(略)m2/(略).(略)m2、(略).(略)m2/(略).(略)m2;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均为(略)年(略)月(略)日止;房屋结构分别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钢结构、混合结构、混合结构;房屋总层数均为一层。
4、本次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金天平评报字[(略)]第(略)号资产评估报告及明细表。 |
1、标的为位于禹兴街道办事处张王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机器设备,包括(略).(略)m2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建构筑物和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包括门岗、平房、加工车间等;构筑物包括晒场、院墙、道路等;杨树、法桐等树木;种子加工设备搬迁、电缆、电线杆、大门等机器设备。
2、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3、标的不动产权证号包括鲁((略))禹城市不动产权第(略)号、鲁((略))禹城市不动产权第(略)号、鲁((略))禹城市不动产权第(略)号、鲁((略))禹城市不动产权第(略)号、鲁((略))禹城市不动产权第(略)号;权利人均为禹城市龙丰种子有限公司;共有情况均为单独所有;均坐落于禹兴街道办事处张王村;不动产单元号分别为(略)GB(略)F(略)、(略)GB(略)F(略)、(略)GB(略)F(略)、(略)GB(略)F(略)、(略)GB(略)F(略);权利类型均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性质均为出让/自建房;用途均为其他商服用地/商业服务;面积分别为(略).(略)m2/(略).(略)m2、(略).(略)m2/(略).(略)m2、(略).(略)m2/(略),(略)m2、(略).(略)m2/(略).(略)m2、(略).(略)m2/(略).(略)m2;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均为(略)年(略)月(略)日止;房屋结构分别为砖木结构、混合结构、钢结构、混合结构、混合结构;房屋总层数均为一层。
4、本次挂牌价格为含税价格。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金天平评报字[(略)]第(略)号资产评估报告及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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