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华侨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选聘华侨经济区农产品集散中心配套项目监理单位的公告
华侨经济区农产品集散中心配套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根据《东方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东府〔(略)〕(略)号)的规定,因该项目监理费用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为确保该项目顺利进行,现依法依规对该项目监理单位进行公开选聘。
一、项目名称
华侨经济区农产品集散中心配套项目
二、建设地点
东方市华侨经济区
三、工程概况
3.1本项目批复总投资(略).(略)万元。建设内容:(略)
3.2本次选聘暂定控制价:(略)
四、报名地点及项目具体情况咨询
东方市华侨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环境国土建设办办公室
五、报名时间
(略)年6月(略)日—(略)年6月(略)日(北京时间上午(略):(略)
六、报名资格要求及材料
6.1报名单位须具备行业相关资质要求;
6.2报名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税务登记证;
(3)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表及相关岗位证书、社保缴纳证明;
(4)参加本次选聘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近期工作业绩;
(6)报价函(单独密封)。
注:(略)
七、评选办法
7.1?报名截止后,若报名单位不足3家不影响本次选聘工作;
7.2?本次公开选聘为本项目的监理单位,报名单位须以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下浮率范围为0-(略)%(含),以最接近平均价确定服务单位。如报名单位不足三家,则以最低价确定服务单位,若最低报价有两家,则以业绩、资质等综合条件确定服务单位;
7.3选聘结果在市政府网上进行公示,若公示期间发现候选单位存在相关不良信息(如投标资格被取消、暂停;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骗取中标行为、严重违约和黑名单),根据招标投标相关规定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并根据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7.4?选聘结果在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东方市华侨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