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司业务推广需要,现针对广告宣传服务进行采购,从而提升我司车险、财产险等险类的业务规模,体现我司的品牌效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为我司提供营销类媒体广告、平面广告、网络广告等宣传服务。通过应标供应商自有媒体平台(如APP、门户网站、小程序等),制作网站首页头条推广页面或组织、策划、实施相应的保险营销活动,并在指定网站进行推广活动为我方进行宣传引流,对我司车险、财产险等业务起到提升规模的作用。
二、参选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行业内有良好的信誉及业绩。成立时间不低于5年的应征企业优先考虑。
2、应征企业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情况,目前无在诉案件。
3、应征企业需具有广告发布资质。
4、应征企业注册资金大于(略)万元,需提供实缴注册资金证明。
5、应征企业纳税信用等级C级以上(需提供应征企业所属相关税务单位出具的证明)。
6、应征企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人员不少于3人(需提供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证明)。
7、具有保险公司类推广服务项目经验的优先。
8、有专业的技术队伍,较强的项目管理、业务分析、架构设计、开发实施能力。
9、信息安全要求:(略)
三、报名时必须提交的证明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扫描/复印件;
2、公司名称、本项目联系人、职位、手机号信息
证明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无误”。
四、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及邮箱:(略)
集中采购平台网站地址:http:(略)
通过审核具备供应商要求条件的,我公司将通过采购系统提供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征集书及相关资料,进入正式采购流程,未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将不进入正式采购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