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因工作需求,本着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特对劳务派遣业务合作项目采用比选方式确定合作单位,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报名并参加本次比选。
一、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略)
最高限价:(略)
二、项目服务期
计划时间:(略)
三、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国内劳务派遣内容(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没有因为劳动用工、社保缴纳等事项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制裁或者发生重大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民事案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具有劳务派遣许可证;
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比选报名
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略)年6月(略)日(略):(略)
1.比选申请人情况一览表(附件);
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副本(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资质要求中相关证明文件(加盖鲜章)。
注:(略)
五、比选文件的递交
1.比选材料的格式由供应商自行准备。
2.比选材料应包括:(略)
3.比选材料一份正本和七份副本,在每一份比选材料上要明确标注参选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
4.比选材料正本须打印并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
5.比选材料须用文件袋密封,应将比选材料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密封后应标明项目名称、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未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
6.比选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略)
7.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材料,不予受理。
六、比选方式和中选通知
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参选人提供的比选材料进行评审以确定中选人,并将评审结论在网上进行公布,不负责解释中选或落选原因。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比选结果公告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略)@qq.com。
附件:(略)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人事处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