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为电子竞争性磋商项目,实行网上竞争性磋商,应按照本磋商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磋商响应,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磋商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数字证书,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磋商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略)
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略)
3.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磋商时间截止前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4.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略)
6.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
6.1浙江政府采购网:(略)
6.2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略)
6.3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网:(略)
6.4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略)
6.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