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标的相关参数信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勘验为准。 1、本次转让标的位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青橙紫苑G1号楼9-(略)层,其中9层为(略).3㎡;(略)层至(略)层均为(略).(略)㎡,合计(略).(略)㎡。标的面积数据来源于内 蒙 古 瑞 鹏 测 绘 有 限 公 司 所 出 具 的 《 房 屋 面 积 测 绘 报 告 书 》(FC-HMQ-(略)-1)仅供参考,实际面积根据后续办理完毕房本显示的实际面积为准。标的目前消防工程未完工,属于遗留项目,未办理房本。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的户型及结构仅供参考,实际情况以现场标的为准。本次转让标的无租赁,处于闲置状态、尚未交付转让方且土地证在开发商名下,最终建筑面积,以实际情况为准。 2、标的由转让方办理至受让方名下的涉及的相关税费由最终受让方承担。转让标的交付前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由开发商负责,其他相关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标的交付后涉及的取暖费、水电费、物业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3、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建筑面积来源于转让方提供资料,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标的。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特别提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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