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质最低要求 | QXXGC-1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有效的公路工程甲级质量检测资质。 |
注:(略) 2、证明材料应附:(略) 3、对于投标人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投标的,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企业资质(格)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最低要求 | QXXGC-1 | 近5年完成过1条高速公路项目的软土地基沉降观测或软土路基沉降观测咨询服务工作。 |
注:(略) 2、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略) 3、近5年指(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中载明的完成时间为准。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 人员 | 最低数量 |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QXXGC-1 | 项目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工程师;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3)近5年完成过1条高速公路项目的软土地基沉降观测或软土路基沉降观测咨询服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3)近5年完成过1条高速公路项目的软土地基沉降观测或软土路基沉降观测咨询服务工作的技术负责人。 |
注:(略) 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证书证明材料应附:(略) 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应附:(略) 4、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略)年(略)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5、近5年指(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中载明的完成时间为准。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最低要求 | QXXGC-1 | 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法律文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标准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文件的签署不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了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略) | 4 |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信誉声明(信誉情况承诺函)、主要人员简历表、技术建议书。 注:(略) | 5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6 | 投标报价 | 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函中的报价),或投标函中的报价与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总价不一致 | 7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未附或所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无效 | 8 |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提供以下任一材料: (1)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2)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9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有效的公路工程甲级质量检测资质。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略) 4、对于投标人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且影响投标的,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企业资质(格)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注:(略) | (略)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5年承担过1条高速公路项目的软土地基沉降观测或软土路基沉降观测咨询服务工作。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近年完成类似业绩情况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略) 4、近5年指(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中载明的完成时间为准。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 (略)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4、本表中“近三年”是指(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法律文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 (略) | 主要人员 | 投标人提供的主要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负责人需同时具备: (1)工程师;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3)近5年完成过1条高速公路项目的软土地基沉降观测或软土路基沉降观测咨询服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需同时具备: (1)高级工程师; (2)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直属机构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 (3)近5年完成过1条高速公路项目的软土地基沉降观测或软土路基沉降观测咨询服务工作的技术负责人。 3、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证书证明材料应附:(略) 5、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应附:(略) 6、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上述主要人员(略)年(略)月份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 7、近5年指(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中载明的完成时间为准。 | (略) | 投标人身份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已经承接本项目设计或监理任务的单位。 | (略)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 (略) | 服务期限 | 投标函未填写服务期限或填写的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略) | 投标保证金 | 采用现金形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的账户。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递交的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1)保函或保单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或保单有效期信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 (略)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备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