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平邑县(略)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概况:(略)
3、建设地点:(略)
4、资金来源:(略)
5、工期:(略)
6、质量要求:(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须提供劳务合同、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近6个月),凡提供的证件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略)年度-(略)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提供的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记录证明;
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略)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日程安排
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略)
2、获取方式:(略)http:(略))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后,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LYZF),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注:(略)
3、潜在投标申请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单位章扫描件***.pdf或***.jpg格式)至电子邮箱zhxzbdlgs@(略).com。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使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各投标企业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再使用纸质标书,各投标企业的委托代理人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投标截止时间及不见面开标系统注意事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http:(略)
2、关于不见面开标的操作请参照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略)
3、投标截止时间:(略)
4、开标时间:(略)
5、地点:(略)
六、投标保证金
按照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略)〕3号)的要求,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获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3、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略)
监管部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