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方案设计:(略)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略) 类似业绩:(略) 项目管理机构:(略) 报价:(略)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技术标 | 方案设计 ((略)分) | 设计大纲、设计深度 | 3 | 设计方案的整体质量,设计大纲的全面性,设计深度是否达到初步设计、内容是否完整。(0-3) |
区域现状解析及环境问题分析 | 5 | 项目区域水环境、水生态现状解析是否深入、完整,问题分析是否准确。(0-5) |
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 | 4 | 技术重难点分析是否准确,拟采取的针对性措施是否合理有效、是否与现状结合密切。(0-4) |
总体设计方案 | 4 | 总体设计方案是否科学合理,设计依据、建设目标、总体思路、技术路线、工程总体布局是否完整。(0-4) |
专项设计方案 | 8 | 专项设计方案是否合理,设计规模、主要工程措施、工程量投入是否全面、合理。(0-8) |
设计图纸 | 8 | 图纸目录是否合理、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是否具备重点河段/关键节点的剖面图、大样图。(0-8) |
经济分析 | 3 | 概算文件编制内容是否完整、合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是否符合地方政府有关的政策文件规定。(0-3) |
注:(略)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略)分) |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 2 | 对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的规范、全面、完整,是否能够指导施工,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进行评分。(0-2) |
施工重难点分析及针对性措施 | 2 | 根据工程特点,对是否充分分析施工过程中重难点问题,拟采取的针对性措施是否合理有效进行评分。(0-2) |
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 4 | 根据施工内容编制各专项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方案是否具体,措施是否合理,是否针对性强进行评分。(0-4) |
工程质量管理与保证措施 | 3 | 对工程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完善,质量控制措施是否全面、合理、可行、针对性强进行评分。(0-3) |
工程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 | 3 | 对进度计划是否安排合理,进度保证措施是否有力、可行进行评分。(0-3) |
安全保障措施 | 2 | 对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完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合理、可行进行评分。(0-2) |
资源配备计划 | 2 | 对保证项目实施的劳动力和机械配备是否合理、有效、是否满足工程要求进行评分。(0-2) |
质保服务方案 | 2 | 对质保期间运维服务标准、日常运维方案、应急管理体系是否合理、有效进行评分。(0-2) |
注:(略) |
2 | 商务标 | 类似业绩(7分) | 设计业绩(2分) | 2 | 设计业绩要求:(略) 注:(略) |
工程总承包业绩(2分) | 2 | 自(略)年1月1日起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略)万元的类似水环境治理类项目或水生态保护修复类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注:(略) 注:(略)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业绩(3分) | 3 | 拟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略)年1月1日起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水环境治理类项目或水生态保护修复类项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注:(略) |
注:(略) |
项目管理机构(8分) | 项目人员(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8分) | 8 | 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外,投标人按下列要求配备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人员: 设计人员中具有环境、环保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一级建造工程师(市政或水利水电工程)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每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同一人具备多项证书的,不重复得分) [if !supportLists]2、[endif]施工人员: 2.1施工人员中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或注册二级建造工程师及以上注册证书(市政或水利水电工程)的,每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2分; 2.2安全负责人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每有1个得2分,最高得2分。 2.3以上人员同一人具备多项证书的,不重复得分。 注:(略) |
3 | 经济标 | 报价((略)分) | 设计费(5分) | 5 | 投标人的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且下浮率不低于报价下浮率限额,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评标基准价(非下浮率):(略)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保留2位小数。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建安工程费((略)分) | (略) | 投标人的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且下浮率不低于报价下浮率限额,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评标基准价(非下浮率):(略)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分值保留2位小数。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备注:(略) 2、本项目采用明标。 3、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类似业绩、项目管理机构、报价得分等汇总)进行排名,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综合评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投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如投标报价也相同的,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高的优先;如方案设计文件得分也相同的,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也相同的,项目管理机构得分高的优先。如以上得分均相同的,由招标人委托参与评标的招标人代表在评标现场确定。如招标人未委托招标人代表参加评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