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高集学校改建项目食堂室外周边附属等零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睢宁高集学校改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睢宁县经济发展局以睢开经发投〔(略)〕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睢宁县高集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睢宁高集学校改建项目食堂室外周边附属等零星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略) 2.1.2建设规模:(略) 2.1.3合同估算价:(略) 2.1.4工期要求:(略) 2.1.5质量标准:(略) 2.1.6标段划分:(略) 2.2招标范围:(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三满足下列条件:(略) 3.2.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略) 3.2.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略)〕(略)号)。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略)〕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8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5.2本次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略) 5.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至时间前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略) 6.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6.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略)〕(略)号)。 | 动态资质核查 |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略)〕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6.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 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②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③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④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 | 其他要求 |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如下:(略)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7.1 | 分值构成 (总分(略)分) | 投标报价(略)分 | 7.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略)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略) 方法一:(略) 方法二:(略) Q1值取值范围:(略) K2取值为:(略)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略)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7.3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略)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略) 电话:(略) (略).其他 (略).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略).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略)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代理机构:(略) | 地 址:(略) | 地 址:(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 话:(略) | 电 话:(略) |
(略)年6月(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