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白马镇(略)年水利设施零星维修管养工程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溧水区崇文路(略)号(略)幢1-(略)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7月1日下午2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略)个月(至少一个月)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模板】;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模板】;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略)个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缴、迟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需提供)【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模板】;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模板】;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
本磋商公告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网站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4、政府采购信用承诺:(略)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网站公示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