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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湖州吴兴高新区戴北村农民新村建设工程高新区戴北农民新村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

2025-06-18 浙江-湖州-吴兴区
所在地区: 浙江-湖州-吴兴区 发布日期: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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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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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beginZJEG_RSS.content.begin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服务类)【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湖州吴兴高新区戴北村农民新村建设工程已由吴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略)-(略)-(略)-(略)-(略)(项目代码)批准建设,现对本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湖州吴兴强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金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略)

2.2工程规模:(略)

2.3招标范围:(略)

(1)项目管理服务内容:(略)

(2)施工监理服务内容:(略)

2.4服务期:(略)

2.5项目质量目标:(略)

2.6项目建安工程造价:(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备项目管理服务能力;

3.1.2投标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浙江省外企业中标后(获得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须完成企业的进浙备案手续;

3.1.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上述“3.1.2”资格的单位。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投标资料统一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联合体协议须经联合体各方盖章)。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负责人:(略)

3.2.2监理专项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2)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注:(略)

3.3招标人对项目班子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

序号

岗位

岗位要求

数量

到位率(%)

1

项目负责人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1

(略)

项目管理组

1

项目管理专项负责人

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

(略)

2

安全、环保专业管理组员

具有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

(略)

3

合同专业管理组员

1

4

技术、质量(测量)专业管理组员

1

监理管理组

1

监理专项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1

(略)

2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必须取得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市级监理工程师证书或具有《培训合格证书》

1

(略)

3

房屋建筑监理员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取得相应专业监理员培训合格证及以上岗位证书

1

(略)

4

市政监理员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取得相应专业监理员培训合格证及以上岗位证书

1

(略)

5

安装监理员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取得相应专业监理员培训合格证及以上岗位证书

1

(略)

注:(略)

2、如上述人员证书中未体现专业的,专业可在技术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中体现。

3、以上人员为最低配备人员,提供相应人员上岗证书,不满足最低配备人员作无效标处理;

4、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其余人员中如有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返聘证明;

5、所有人员需1人1岗,不得兼任;

6、项目管理人员为招标人提供相关服务,具体以业主要求为准;

7、所有人员应按要求到位履约;

8、开工前需派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和1名项目管理专业组员负责工程前期相关工程质量监管并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前期手续的报批报建,工程正式开工后,监理人员全部到位与施工同步开展监理工作;

9、本项目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本项目指监理专项负责人)有在监项目:(略)

3.4其他要求:

3.4.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略)】年【7】月【9】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国家或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布的名单为准)。

3.4.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4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

3.4.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略)

4.2 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4.3注册咨询、技术服务电话:(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7月9日(略)时(略)分。

5.2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略)年6月9日至(略)年6月(略)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

7.招投标方式

7.1公开招标。

7.2?采用评定分离【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略)〕(略)号)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不采用评定分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监督部门:(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邮 编:(略)

9.软件技术支持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略)

服务热线:(略)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略)

远程不见面开标:(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