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殡仪馆迁建项目配套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沂南县殡仪馆迁建项目配套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编号:(略)
3.项目概况:(略)
4.资金来源:(略)
5.招标范围:(略)
6.标段划分:(略)
7、计划工期:(略)
8、工程质量:(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其他要求:
投标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注:(略)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使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不见面开标操作规程”。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根据沂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收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对于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人取消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证书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在线电子签到,投标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略)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能成功解密或未进行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视为投标文件未送达。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管部门:(略)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略)
监管部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