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太和区(略)年“2批次/千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 太和区(略)年“2批次/千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工程量清单 |
| 品种 | 监测项目 | 检测方法 | 批次 | 报价包含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种植业产品(蔬菜、水果) | 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六六六; 甲拌磷(包括甲拌磷砜和甲拌磷亚砜)、氧乐果、水胺硫磷、 甲基异柳磷、克百威(包括 3 拌羟基克百威)、涕灭威(包括 涕灭威砜和涕灭威亚砜)、毒死蜱、三唑磷; 乐果、乙酰甲胺磷、灭多威、氰戊菊酯; 敌敌畏、丙溴磷、杀螟硫磷、二嗪磷、马拉硫磷、亚胺硫磷、 伏杀硫磷、辛硫磷、氯氰菊酯、甲氰菊酯、氯氟氰菊酯、氟氯 氰菊酯、溴氰菊酯、联苯菊酯、氟胺氰菊酯、氟氰戊菊酯、三 唑酮、百菌清、异菌脲、甲萘威、三氯杀螨醇、腐霉利、五氯 硝基苯、乙烯菌核利、多菌灵、吡虫啉氟虫腈(包括氟甲腈、氟虫腈硫醚、氟虫腈砜)、啶虫脒、哒 螨灵、苯醚甲环唑、嘧霉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烯酰 吗啉、虫螨腈、咪鲜胺、嘧菌酯、二甲戊乐灵、噻虫嗪、氟啶 脲、灭幼脲、灭蝇胺、甲霜灵、霜霉威、多效唑、氯吡脲、氯 虫苯甲酰胺、氯菊酯(异构体之和)、醚菊酯、虫酰肼、吡唑 醚菌酯、阿维菌素 、除虫脲 | NY/T (略) 或 GB (略).8 或 GB/T (略) 或 GB (略).(略)GB (略).8 或 GB/T (略) 或 GB (略).(略)GB (略).(略) GB/T (略).(略) | (略) | 检测费、 买样费、 应付税费、 差旅费、 人工费、 样品运输费等所有内容 | | |
| 畜禽产品(猪肉、猪肝 牛肉、羊肉、猪肉、禽肉、禽蛋 | β—受体激动剂(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特布他林、西马特罗、非诺特罗、氯丙那林、妥布特罗、喷布特罗)磺胺间甲氧嘧啶(SMM)、磺胺二甲嘧啶(SM2)、磺胺甲噁唑(SMZ)、磺胺二甲氧嘧啶(SDM)、磺胺喹噁啉(SQ)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沙拉沙星、达氟沙星、氧氟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洛美沙星四环类(金霉素、土霉素、四环素、强力霉素)抗病毒药(金刚烷胺) | 动物源性食品中β—受体激动剂残留检测—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农业部(略)公告-(略)-(略))。磺胺类药物在动物可食性组织中残留的高效液相色谱检测方法(参见农质发[(略)]5号文件附录)。 无公害食品 猪肉(GB/T(略))畜禽中十六种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鸡肉和鸡蛋中氟喹诺酮残留检测方法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自建方法)。GB/T (略)动物源性食品中四环素类兽药残留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与高效液相法。《动物性食品金刚烷胺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报批稿) | (略) | 检测费、 买样费、 应付税费、 差旅费、 人工费、 样品运输费等所有内容 | | |
| 水产品(海参、河蟹、鲫鱼、鲤鱼、草鱼、鲢鱼、鳙鱼、虹鳟、鲶鱼、鲟鱼 | 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洛美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氧氟沙星、恩诺沙星、环丙沙星、扑草净、灭扫利(甲氰菊酯) | / | 2 | 检测费、 买样费、 应付税费、 差旅费、 人工费、 样品运输费等所有内容 | | |
| 合计:(略) | |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同时发布磋商公告。 供应商应随时关注网上关于本项目的更正信息,如因自身未及时知悉更正公告相关内容而产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