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温溪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田温溪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下称“本项目”),已列入(略)青田县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项目代码:(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青田温溪镇大垟下村附近,与(略)国道青田温溪至船寮段(在建)平交,起点桩号K0+(略),对其温溪连接线交叉进行局部改造,之后路线向西南设置桥梁跨越贵岙源溪至新西村,先后设置温溪1号隧道、温溪2号隧道穿越沿线山体至青田东互通出口与S(略)(六东线)平交,交叉桩号K4+(略).(略)。然后路线向东沿现有S(略)(六东线)布设,对其进行加宽改造,其间采用高架桥结合地面道路方式与新温溪大桥立体交叉,交叉桩号K4+(略).(略),S(略)改造段终点在苗圃路交叉口与既有道路顺接。本项目同时拆除重建温溪大桥,新温溪大桥先后跨越金丽温高速及瓯江航道,终点在瓯江南岸与老(略)国道(温寿线)平交,终点桩号K5+(略).(略),温溪大桥桥梁全长0.(略)km。项目路线全长约5.(略)km。
全线共设置桥梁(略)m/5座(其中大桥(略)m/3座,慢行桥(略)m/2座);隧道(略)m/2座(其中长隧道(略)m/1座,中隧道(略)m/1座),平交口5处,立体交叉2处。同步实施温溪大桥桥下地面路(全长0.(略)km)。
项目技术标准:(略)
2.2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阶段:(略)
2.3 计划服务期:自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结算完成及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2.4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
2.4.1本次招标设1 个全过程咨询服务标段。
2.4.2 招标范围:项目建设管理(包含统筹协调管理)、工程监理、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包含建设期财务审计等)、招标代理、水土保持监测及监理、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环境监理、环境监测及竣工环保专项验收咨询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②持有综合甲级资信(或公路咨询甲级资信)证书,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备案,备案专业包括公路,服务范围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在业绩、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经验和能力。
投 标 人 应 进 入 交 通 运 输 部 “ 全 国 公 路 建 设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系 统(https:(略)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同时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②持有综合甲级资信(或公路咨询甲级资信)证书,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备案,备案专业包括公路,服务范围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
(2)联合体非牵头单位中至少有一方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联合体各成员只能承担其资质允许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3)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 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投标人投标的含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不同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的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遗书(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略)5年(略)月(略)日至(略)5年(略)月(略)日,潜在投标人可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
4.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至邮箱(略)@qq.com,同时电话告知代理单位。提交疑问截止日为(略)5年(略)月(略)日(略):(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略)5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略)楼(略)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
5.4未按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招标人定于(略)5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在青田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二)举行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出席开标活动,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活动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核验签字确认。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活动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不予唱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行业监督部门:(略)
电 话:(略)
(略)年(略)月(略)日
相关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