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选聘东方市东河镇玉龙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
项目评估服务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东方市东河镇玉龙岭矿区地上附着物的评估工作,现公开选聘该项目评估服务单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东方市东河镇玉龙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地上附着物评估工作。
二、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海南省东方市东河镇玉龙村南侧,涉及东河镇玉龙村,线状面积(略).(略)亩(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主要内容:(略)
三、选聘内容
本次选聘一家服务单位作为东方市东河镇玉龙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地上附着物评估工作的服务单位。
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技术人员,且有过相关工作业绩并在海南省备案的资质公司。
4.2信誉要求:
4.2.1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指的是〈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和严重违约事件。
4.2.2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投标文件中所附的有关证明、证书、证件有效。
4.2.3投标单位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将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公章进行提交,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其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2.4由于该项目工作时间紧,服务单位按时进场开展地上附着物的评估工作。
五、报名时间
报名人持相关资质材料于(略)年6月(略)日至(略)年6月(略)日(上午(略):(略)
六、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6.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需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6.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行业标准要求的相关资质复印件、拟配备技术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件。
6.3提供相关工作业绩合同复印件。
6.4单独密封报价函,报名人以金额报价形式对本项目服务予以报价,报价函格式自拟。
6.5承诺书。
6.6“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的网页打印件。
6.7以上资料文件均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七、投标报价要求
按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国家财建颁发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与《困难类别细则》工程测量中有关规定进行报价,不得恶意报价,并且报价时应附带测算公式及依据。
八、评选办法
8.1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单位,如有效报价单位在3(含)-5家时,则取有效报价平均值,报价接近平均值的为中选单位;如有效报价单位多于5家时,则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再计算平均值,接近平均值的为中选单位(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相同并最接近平均价,则随机抽取中选单位)。
8.2选定结果在东方市政府网公示,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我局与选定的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十、选聘单位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略)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