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人才服务中心综合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乐山苏新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择优选择成交单位完成乐山人才服务中心综合改造单位选聘,特邀请贵司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略)
二、采购内容及服务:(略)
三、控制价:(略)
四、报价要求:(略)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根据项目采购实际设置):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记录;
6、未被列入乐山国企阳光采购平台诚信评价体系或黑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注:(略)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略)
七、贵司需提供资料:
(1)企业执照(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需盖公司公章);
(5)其他材料。
八、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磋商文件自(略)年6月(略)日至(略)年6月(略)日(略):(略)
本项目磋商文件售价:(略)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略)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获取本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九、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十、磋商时间、地点
1、磋商时间:(略)
2、磋商地点:(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通讯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乐山苏新人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