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街道(略)年农业产业配套建设项目(三次)第1次答疑澄清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玉屏街道(略)年农业产业配套建设项目(三次)需进行如下澄清,内容如下:
1、本项目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地址由“福泉市马场坪办事处经济开发区乐岗9号”变更为:(略)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