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东方市天安乡去神崖石灰岩矿区恢复治理项目
实施方案编制单位的再次比选公告
原定于(略)年6月(略)日启动的东方市天安乡去神崖石灰岩矿区恢复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单位比选工作因报名单位数量不足,现将开展东方市天安乡去神崖石灰岩矿区恢复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单位的比选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比选条件
根据项目需求,现拟通过比选方式选取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管理体系严格、价格合理、后期服务好的实施方案编制单位。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略)
(二)项目估算投资:(略)
三、比选任务
(一)比选范围:(略)
(二)工作内容:(略)
1.开展东方市天安乡去神崖石灰岩矿区调研工作,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可行、合规、合法的恢复治理项目实施方案,并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水平。须明确立项依据、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和范围、投资估算和绩效目标等;项目绩效目标设定要科学准确、符合实际,并予以细化、量化描述;项目投资估算要合理合规,筹资渠道、保障措施、管理制度等要切实可行。
2.提供政策解读、协助我单位完成东方市天安乡去神崖石灰岩矿区恢复治理项目系统填报并上传附件等与申报相关的其他服务。
(三)工作周期:(略)
(四)支付条件:(略)
四、报名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比选单位应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及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报告编制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三)比选人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相关实施方案编制经验。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3年内,参与比选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六)近3年内,参与比选的单位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七)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五、报名方式
此次比选采取线下提交材料报名方式。
六、报名要求及比选时间
(一)比选单位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本次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关资质证书、业绩、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查询、近三年内类似业绩和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等其他比选评分办法要求的材料,报名时需递交报价函。
(二)封面上应注明“报价函”,比选项目名称、比选单位名称、比选单位地址(加盖比选人公章)。
(三)报价函里还应包括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与比选人资格要求相对应的材料。
(四)报价函必须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报价函里需列出计费依据及相关系数(无计费文件依据需提供报价依据),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不正当比争,也不得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六)相关响应性文件需逐页加盖公司公章,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七)比选文件递交时间为(略)年6月(略)日至(略)年6月(略)日(略):(略)
(八)报名地点:(略)
(九)比选时间:(略)
七、其他说明事项
(一)比选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报名资料。
(二)如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在(略)年6月(略)日(略):(略)
(三)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第一名确定为中标服务单位。
(四)实施方案编制费用限价:(略)
(五)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六)参加比选单位需派人前往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加比选会议。
(七)报名单位需派人前往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参加比选会议。
(八)本次比选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略)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