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阿拉善盟分公司常年法律
顾问和法律纠纷代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阿拉善盟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和法律纠纷代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略)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竞争性磋商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略)
2、采购预算:(略)
3、服务期:(略)
4、服务地点:(略)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响应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二)响应人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体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
(三)响应人(略)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四)响应人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五)响应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六)响应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
(七)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八)响应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略)
(九)响应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十)响应人与其他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股东等有交叉或存在互相任职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磋商项目投标;
(十一)响应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磋商项目投标;
(十二)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内蒙古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十三)响应人须为相关司法部门准予设立,具有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
(十四)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十五)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以及联合体形式的响应人。
注:(略)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工作日),上午9:(略)
报名时,投标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文件不全者拒绝接受报名。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
九、发布媒体:(略)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