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招标答疑补遗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璧山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招标发布答疑补遗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略)
答:(略)
质疑2:(略)
答:(略)
质疑3:(略)
答:(略)
3.1资质部分要求为:(略)
3.2商务部分要求为:(略)
质疑4:(略)
答:(略)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原文:
“投标人必须在重庆璧山区范围内设有一级支行及以上或正在银监会办理一级支行及以上审批的,且金融数据在璧山区入统的、纳税关系在重庆璧山区内的,方可参与投标。”
修改为:
“投标人必须在重庆璧山区范围内设有一级及以上支行(或投标人为重庆璧山区范围内的一级及以上支行),且金融数据在重庆璧山区入统的、纳税关系在重庆璧山区内的,方可参与投标。”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原文:
“投标人必须在重庆璧山区范围内设有一级支行及以上或正在银监会办理一级支行及以上审批的,且金融数据在重庆璧山区入统的、纳税关系在重庆璧山区内的,方可参与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重庆璧山区范围内经营网点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在重庆璧山区范围内的完税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修改为:
“投标人必须在重庆璧山区范围内设有一级及以上支行(或投标人为重庆璧山区范围内的一级及以上支行),且金融数据在重庆璧山区入统的、纳税关系在重庆璧山区内的,方可参与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重庆璧山区一级及以上支行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在重庆璧山区范围内的完税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满分(略)分)原文:
“考核方案是指配合招标人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所涉及的第三方监督服务考核方案。”
修改为:(略)
4、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原文:
“投标人须提供重庆璧山区范围内经营网点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在重庆璧山区范围内的完税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修改为:
“投标人须提供重庆璧山区一级及以上支行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在重庆璧山区范围内的完税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2.2.1询问、质疑和投诉提及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不作修改。其他关于“法人或法定代表人”的阐述明确为:(略)
6、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更正为:(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更正为:(略)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更正为北京时间(略)年7月(略)日9:(略)
注:(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