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或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注:(略)
(3)项目负责人是建造师的,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 项目负责人是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则无需提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注:(略)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注:(略)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供应商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6)提供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本月或上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7)存在下列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①因违约失信等问题正处于调查期间的供应商;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③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查询结果网页打印的形式提供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1.磋商保证金:(略)
2.采购信息发布媒介:(略)
3.潜在供应商自行踏勘。(请各潜在供应商对项目现场进行自主踏勘,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出疑义的潜在供应商被视为已踏勘,认同采购项目要求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负责)
4.在磋商结束前,各供应商授权代表应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及时澄清答疑。
5.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略)〕(略)号),“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如果响应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略)
6.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请至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大道(略)号(中国医药城会展交易中心W3馆西南角)公共资源交易大厅6号窗口办理,电话:(略)
7.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