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建宁路街道重点场所安全检查服务项目,已完成招标前期工作,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现采用综合评估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要求
1.项目名称:(略)
2.资金预算:(略)
3.项目内容:
对街道辖区内(略)家大市场、9个园区、(略)家电动车经营店铺、(略)家餐饮场所、(略)个小区等重点场所开展系统性安全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用电安全、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等。检查人员中至少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或注册消防工程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物业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街道一体化工作站,并协助处理。同步建立安全管理台账,每月组织街道一体化工作站内部培训和总结报告。每季度开展一次应急安全讲座,培训主题由街道确定。
4.项目期限:(略)
二、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采购相关规定,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接收材料
1.上述资格证明材料;
2.投标报价:(略)
3.过去开展类似项目的案例、报告等材料;
4.服务方案;
5.投标报价书应密封包装,一式贰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收;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接收截止时间
(略)年6月(略)日(略):(略)
(三)接收地点
安乐村(略)号建宁路街道办事处(略)室
(四)联系方式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