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村镇向阳村道路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李村镇向阳村道路提升项目已经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最高限价:(略)
项目地点:(略)
采购内容:(略)
工期:(略)
质量标准:(略)
(二)招标范围:(略)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标期间网上查询);
4、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略)年6月(略)日至 (略) 年6月(略)日,每日上午(略):(略)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略)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石家庄市鹿泉区向阳村公示栏公示。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