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马踏镇南雷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公告文号:(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略)〕1号)、《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略)〕(略)号)和《广东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茂名市人民政府批准,受茂名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本中心以网上公开挂牌交易方式出让以下1宗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略)
场所:(略)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略)
场所:(略)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略)
-1?'开采矿种':(略)
地理位置:(略)
面积:(略)
| 序号 | X | Y |
1 | (略).(略) | (略).(略) | | 2 | (略).(略) | (略).(略) |
| 3 | (略).(略) | (略).(略) |
| 4 | (略).(略) | (略).(略) |
| 5 | (略).(略) | (略).(略) |
| 6 | (略).(略) | (略).(略) |
| * | (略) |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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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储量:(略)
开采标高:(略)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略)
|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 | (略).(略) | (略).(略) | | 2 | (略).(略) | (略).(略) |
| 3 | (略).(略) | (略).(略) |
| 4 | (略).(略) | (略).(略) |
| 5 | (略).(略) | (略).(略) |
| 6 | (略).(略) | (略).(略) |
| * | (略) | (略) |
拟出让年限:(略)
起始价:(略)
起始出让收益率:(略)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只接受竞买人网上单独竞买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二)竞买人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黑名单,未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名单。(三)竞买人须提供与开发利用方案中新建矿山项目投资总费用相适应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或分支机构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有效资信证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略).(略)万元。(四)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略).(略)万元。竞得者所交竞买保证金可等额抵作采矿权出让收益。(五)凡办理数字证书或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与交易系统进行绑定,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公开挂牌交易活动。(六)首次参加竞买活动的竞买申请人,在办理数字证书或通过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后,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茂名市)(https:(略)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略)
挂牌时间:(略)
地点:(略)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略)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略)
申请报名方式:(略)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略)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为无底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交易结束后,待审核竞得人须通过竞买资格后置审查并与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
八、风险提示
(一)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采矿权现状、所列条件及相关风险,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采矿权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自愿承担法律责任。竞买申请人应充分考虑,慎重决策。(二)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和实际情况有可能不相符合。对此,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矿区现场踏勘(可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查阅位置图),出让方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三)为保障茂名市重点项目建设用石需求,竞得人必须自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按有关文件要求向茂名市自然资源局提交采矿权申请登记资料,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因企业自身原因,逾期未能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的,则由茂名市自然资源局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并无偿收回采矿权,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和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回。(四)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的产业、环保等政策调整不能继续采矿的,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经济损失的,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茂名市自然资源局不承担相关责任。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采矿权交易有异议的,须在网上挂牌竞买时间结束前书面向茂名市自然资源局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茂名市自然资源局可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解除与竞得人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依法收回出让给竞得人的采矿权,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和已缴采矿权出让收益,并对该采矿权再行出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情节严重的,竞得人将同时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略)
十一、其他内容
(一)采矿权出让收益支付方式本次挂牌采矿权的出让收益按挂牌成交价确定,缴纳方式为分十一期缴清。第一期为成交价的(略)%,缴纳时间为竞得人签订《采矿权成交合同》之日起(略)天内;第二期为成交总出让收益的8%,缴纳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前;第三期为成交总出让收益的8%,缴纳时间为(略)年6月(略)日前;第四期为成交总出让收益的8%,缴纳时间为(略)年6月(略)日前;第五期为成交总出让收益的8%,缴纳时间为(略)年6月(略)日前;第六期为成交总出让收益的8%,缴纳时间为(略)年6月(略)日前;第七期为成交总出让收益的8%,缴纳时间为(略)年6月(略)日前;第八期为成交总出让收益的8%,缴纳时间为(略)年6月(略)日前;第九期为成交总出让收益的8%,缴纳时间为(略)年6月(略)日前;第十期为成交总出让收益的8%,缴纳时间为(略)年6月(略)日前;第十一期为成交总出让收益的8%,缴纳时间为(略)年6月(略)日前。鼓励竞得人一次性或提前缴清出让收益。(二)竞得人需承担的其他费用1.本次出让采矿权的《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等前期技术资料费用已由茂名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其余办理采矿许可证所需的资料由竞得人另行出资委托资质单位完成。2.本次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略).(略)亩土(林)地及地面附着物的权属已认定并列入“采矿权出让资产包”。关于土(林)地租用、地面附着物的补偿问题,电白区人民政府已授权马踏镇人民政府与相关权属人签订协议,茂名市自然资源局电白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采矿权资产包”进行评估,评估价值为(略).(略)万元。“采矿权资产包”价值费用不参与竞价,竞得人须在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将(略).(略)万元缴交至电白区财政部门指定的账户。“采矿权出让资产包”移交等事项具体由马踏镇人民政府、茂名市自然资源局电白分局落实。如竞得人需要扩建或使用约定之外其他场地、道路的,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另行承担解决。3.首年的采矿权使用费由竞得人在领取采矿许可证时向相关部门缴交,此后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每年按时缴纳一次。4.竞得人领取采矿许可证后还需办理发展改革、林业、市场监督、土地、环保、水利、公安、安全生产、交通等有关部门相关证照及所需的各项资料,其收取的行政、事业、服务性收费以及经营中发生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自行负担。5.矿山开采过程中各项税费由相关部门向采矿权人收取。6.矿山必须在开采前对矿区范围进行埋设界桩和铁网围栏定界;做好在采矿区、生产区、生活区科学布设视屏监控和环保、地灾监测点,安装相关设备进行矿区开采、源头治超、环保、地灾实时在线监测监控,并将信号连接至相关管理部门;做好矿山资源储量动态检测工作,每年编制矿山储量年报。以上相关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承担。(三)其他有关事项:(略)
本公告在茂名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