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为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文件技术评估效率,规范评估工作程序,提升技术评估质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织技术机构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评估,并承担相应费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监管工作的通知》(苏环办〔(略)〕(略)号)等有关规定,要求行政机关依法依规组织或者委托开展的评估评审,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机构,苏州市相城生态环境局拟将环评文件的评估工作委托给专业技术评估单位进行。
(二)技术评估范围:
苏州市相城生态环境局负责审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及涉及敏感目标或污染较大、影响较大的报告表加专题或报告表项目。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略)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略)
注册咨询:(略)
CA技术咨询电话:(略)
签章使用问题:(略)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略)
2、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3、如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双方“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的,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4、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中标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敬请留意。
6、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7、苏州相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