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如东基地(略)年-(略)年(略)%液碱采购项目(第二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江苏东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南通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最高限价为5,(略),(略)元。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若投标人为分公司,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息公示”栏中的行政管理信息截图、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等三个查询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资质证书以及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有液碱仓储能力,须提供仓储用地的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房屋所有人或承租人应为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
5.运输要求:(略)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略)年或(略)年度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任意一份财务状况报表。
7.业绩要求:(略)
8.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