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东江环保(略)年吨袋集中采购项目(第三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最高限价为(略),(略),(略)元。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投标人投标,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除招标文件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且投标文件有明确区分所有备选投标方案的外,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信誉承诺书)
3.投标人须为吨袋生产工厂,需提供工厂证明材料,包含工厂地址、生产车间、现场设备照片等作为佐证,且需提供生产工厂的年生产能力不低于(略)万条的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ISO(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须至少配备2名团队成员,其中1名项目负责人,1名其他团队成员,须提供以上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列表及联系电话,同时提供2名成员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略)年1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6.业绩要求:(略)
7.财务要求:(略)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誉承诺书)。
9.联合体投标、分包及转包:(略)
(略).其他要求:(略)
(略).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信誉承诺书):(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