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略)
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书发出时间:(略)
原定开标时间:(略)
一、答疑内容
我单位于(略)年5月(略)日收到关于“大良街道电动自行车充电点建设项目”的提问,现对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
关于大良街道项目,有几点需要初步确认下:
1、3个月内建设完成 (略)个,总充电端口不少于(略)个;时效是否一定,点位以及电源未定情况,所需时间会比较长;
2、若建设期间,因附近住户投诉、无电源等情况无法满足建设要求的,是否算违约;
3、是否所有点位均需安装雨棚,公共区域,我司建议可安装蘑菇桩,不会遮挡视野以及行人通行;
回复:
1、本项目建设期为3个月,在建设期内如部分充电点在上报相关部门审批后不能建设的,可按就近原则选取其他站点补充,但总充电点和充电端口数量要符合招标文件最低要求。
2、建设期间,中标人需自行解决无电源等情况,住户投诉问题可由采购人及中标人共同努力解决。
3、本项目安装雨棚为硬性要求,而且雨棚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规格进行建设。
二、其他补充事宜
1、本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书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书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书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未改变。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