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资格 应答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应答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应答人须具有承接本比选项目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应答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应答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应答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略) 6.对应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6.2如应答人已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即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供排水信用信息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6.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6.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5需提供应答人近期(自本比选项目比选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 个月,即(略) 年(略)月至(略) 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应答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6.6应答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应答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选(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选(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选(中标)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本比选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选人的,委托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7.对应答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应答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选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