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右滩村卫生服务站(一期)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右滩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略)
2.2项目编号:(略)
2.3评标办法:(略)
2.4招标控制价:(略)
2.5工期:(略)
2.6质量要求:(略)
2.7工程概况:(略)2,建筑面积(略).(略)m2,建筑高度(略).(略)米,最大跨度约7.6米,工程内容包括:(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资质。
3.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略)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6.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未锁定。
6.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6.4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5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略)年(略)月至(略)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建筑面积(略)㎡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资格审查方法
1.本工程采用同步资格审查,即在潜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开标之前进行资格审查。
2.招标人在收标后当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开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的标书当场退回。
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略)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及要求:(略)
六、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略)
2.领取地点:(略)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略)
本工程采用匿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方式,领取招标文件者不需出示身份证明和单位的委托证明书。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2.开标时间:(略)
3.开标地址:(略)
八、其他
1.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截至时间前凭投标报名回执原件提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
2.公告媒体:(略)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地址:(略)
邮编:(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电话:(略)
传真:(略)
地址:(略)
邮编:(略)
(略)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