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清江浦区地下管网改造工程(城镇污水提质增效项目二期)项目(清淤检测一标段)测绘清淤检测评估及初步设计(二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清江浦区地下管网改造工程(城镇污水提质增效项目二期)项目已由淮安市清江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清发改复〔(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清江浦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淮安市清江浦区地下管网改造工程(城镇污水提质增效项目二期)项目(清淤检测一标段)测绘清淤检测评估及初步设计(二次)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略) 2.2 主要建设内容:(略) 2.3最高限价:(略) 序号 | 费用组成 | 暂定工程量 | 单价最高限价 | 合价(万元) | 1 | 市政雨污水管道(含“小散乱”户外接管) | (略).4Km | 8.(略)万元/Km | (略).(略) | 2 | 居民小区雨污水管道(含“小散乱”户外接管) | (略)Km | 3.(略)万元/Km | (略).(略) | 3 | 公建及企事业单位庭院雨污水管网 | (略).5Km | 3.(略)万元/Km | (略).(略) | 4 | 工业企业雨污水管网 | 3个达标区 | (略)万元/达标区(暂估价不可竞争费用) | (略)(暂估价不可竞争费用) | 5 | 市政雨污水管道初步设计 | 费用以(略)万元/km计算,费率3% | (略).(略) | 6 | 管网即查即改 (即时修复)费用 | 单价以市政管网检测费用的(略)%计 | (略) 暂估价不可竞争费 | 总价 | (略).(略) | 备注 | 市政雨污水管网清淤 | 1、排水管网(包含雨水篦及连接管)清淤,清淤淤泥由承建单位按相关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置,招标人不负责提供处置场地。 2、工程量统计:(略) | 市政雨污水管网调查、检测、评估报告 | 1、依据《江苏省城镇排水管网排查评估技术导则》进行管网调查,调查主要包括:(略) 2、市政排水管网结构性与功能性缺陷检测、检查井等附属设施检测,形成管道检测评估报告。 | 市政雨污水管道初步设计 | 投标人报价时费率不得超出3%,总价不得超出(略).(略)万,投标人所报费率与市政排水管网初步设计总价应对应,结算时按照:(略) | 管网即查即改 | 管网即查即改(即时修复)费用不包含“工业企业雨污水管网” |
说明:(略) 2、最高投标限价中“即时修复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不得参与竞争,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即时修复费用”待本项目完成后依据《江苏省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估价表》、《江苏省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量计算标准》结算,下浮比例同“市政雨污水管道(含“小散乱”户外接管)”报价下浮比例。 3、“市政雨污水管网”包括:(略) 4、“居民小区、公建及企事业单位庭院、工业企业雨污水管网”包括:(略) 5、“检测”包括管道疏通、气囊封堵、管道淤泥外运及处置、井上清疏,包括主干管、检查井内淤泥、树根、混凝土等所有异物的清除,支管、预留管及雨水口清理,在管道修复阶段配合排水清淤等事项。(清理出来的淤泥需经过脱水固化,添加相关药剂进行处理,处理结果须满足环保处理要求)项目招标单位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工程量及工程内容的权利。 2.4 设计服务期限:(略) 2.5 质量标准:(略) 2.6 招标范围及内容:(略) 3个达标区范围内市政雨污水管道(含“小散乱”户外接管)长约(略).4km;3个达标区范围内居民小区雨污水管道(含“小散乱”户外接管),内部雨污水管道长约(略)km;3个达标区范围内公建及企事业单位庭院雨污水管网,内部雨污水管道长约(略).5km;3个达标区范围内工业企业雨污水管网暂定工作量为3个达标区; 各项工作要求详见《江苏省城镇排水管网排查评估技术导则》、《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 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 (略)-(略))。管网长度为预估,中标单位应当确保清江浦区(略)-(略)-(略)、(略)-(略)-(略)、(略)-(略)-(略)三个达标区范围内市政雨污水管道(含“小散乱”户外接管)、居民小区雨污水管道(含“小散乱”户外接管)、公建及企事业单位庭院雨污水管网、工业企业雨污水管网全部检测(发现问题后必要的清淤)、排查、评估完成,招标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增减工程量。 对评估结果显示需要改造修复施工部分进行初步设计,绘制初步设计图纸以及编制设计概算,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标范围,若出现内容减少,不对保留下来的部分进行单价补偿,投标人投标时综合考虑,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管网测绘 对实施范围的地下排水管网、排水口等进行测绘(含地理信息系统数据统计、入库):(略) 排水口的测绘应包括:(略) 具体按《江苏省城镇排水管网排查评估技术导则》要求执行。 (二)管网调查 排查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居住小区、公建、小散乱等排水管网情况,及时发现排水管网(含建筑物立管)错接混流及管道堵塞问题并提出相应整改要求。排查技术路线、排查成果必须满足《江苏省城镇排水管网排查评估技术导则》文件的要求。 (三)管网清淤检测 对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居住小区、公建、工业企业、小散乱等排水管网(包含雨水篦及连接管、检查井)进行清淤检测: 清淤出来的淤泥由投标人按相关规范进行无害化处置,处理结果须满足环保处理要求,不允许将管道污泥在管道内“搬运”,不得将管道污泥冲入河道或邻近排水系统,不得污染周边环境,招标人不负责提供淤泥处置场地。 管网检测主要是查明管道结构性缺陷和功能性缺陷,本项目采用CCTV检测或QV检测,且检测前应对管道进行全面清淤,应严格按照《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略))的要求执行,并符合《江苏省城镇排水管网排查评估技术导则》相关要求。 重点对存在以下情况的管道进行结构性缺陷和功能性缺陷检测: (1)近两年出现过污水漫溢或地面下沉的排水管道; (2)轨道交通、人防设施或其他大型建筑工地周边排水管道; (3)城市主干道路、商业中心、城市地标或其他重要地段排水管道; (4)管龄超过十年的排水管道; (5)波纹管、玻璃钢夹砂管等排水管道; (6)埋设于淤泥土、淤泥质土和粉砂等地质条件较差土层的排水管道。 管道检测其他要求参照《江苏省城镇排水管网排查评估技术导则》。 (四)管网评估 以污水收集系统为单元分别编制评估报告书,论述现状资料和排查成果,并汇总编制评估报告书。 最终形成的评估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项目概况:(略) 2)区域概况:(略) 3)排查情况:(略) 4)排查评估:(略) 5)问题清单及整改建议。 具体按《江苏省城镇排水管网排查评估技术导则》要求执行。 (五)即查即改(即时修复) 根据调查检测评估结果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或缺陷按照即查即改流程进行整改,整改部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略) (六)初步设计及概算 对调查检测评估结果显示需要改造修复施工部分进行初步设计,绘制初步设计图纸以及编制设计概算,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 各项工作要求详见《江苏省城镇排水管网排查评估技术导则》《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排水口、管道及检查井治理技术指南》《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略)-(略))等。 2.7 资格审查方式:(略)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各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并链接诚信库。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1和2: 1、工程设计类资质:(略) 2、检测类:(略) | 联合体各单位资质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证书有效,并链接诚信库。 |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略) | 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并链接诚信库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 | 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有效,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 | 投标人自(略)年7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额(略)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污水提质增效(污水处理厂除外)业绩(合同中须包含设计、检测、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平台(GIS系统)建设三个部分); 项目负责人自(略)年7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承担过合同额(略)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污水提质增效(污水处理厂除外)业绩(合同中须包含设计、检测、排水管网地理系统数据库与管理平台(GIS系统)建设三个部分)。 注:(略) 2.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备案,如未备案的,须另外提供政府性网站该项目的中标公告或直接发包公告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3.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投资额或合同额、合同时间、工程类型,如不能反映,须另外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4.项目负责人的认定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合同载明的为准,如未反映的或不一致的,须另外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 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链接诚信库。 | 链接诚信库,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牵头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略)年4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 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并链接诚信库。 | (1)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2)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对本工程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 | 提供企业出具的有效承诺书,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投标人在近2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 | 1、评标时评委进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行政处罚公示”情况。若发现投标人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2、评标时评委进入“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网站查询(可为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并以查询结果为准。 提供企业出具的有效承诺书,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1.4.2款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提供企业出具的有效承诺书,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最多2家。牵头单位必须是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 符合要求即可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符合要求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设计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质量标准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略).1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方案 | 符合暗标要求 | 备注:(略) 2.评标时,若发现投标文件中部分或全部投标人的诚信库链接无法访问的特殊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可不再查看诚信库链接,仅对投标人提供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即可。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须同时具备1和2:(略)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 3.4 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自(略)年7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额(略)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污水提质增效(污水处理厂除外)业绩(合同中须包含设计、检测、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数据库与管理平台(GIS系统)建设三个部分); 3.3.2项目负责人自(略)年7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承担过合同额(略)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污水提质增效(污水处理厂除外)业绩(合同中须包含设计、检测、排水管网地理系统数据库与管理平台(GIS系统)建设三个部分)。 3.5 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牵头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略)年4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5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 3.7 对本工程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 3.8 投标人在近 2 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进入 “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9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1.4.2款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最多2家。牵头单位必须是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注:(略)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分值如下(满分(略)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分值 | 投标报价 ((略)分)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值的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略) 方法二:(略) 方法一:(略) 则:(略) 以评标基准价为基数,投标报价分值计算方法:(略) 方法二:(略) 以评标基准价为基数,投标报价分值计算方法:(略) 注:(略) ②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略)分 | 项目组成员((略)分)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相关证书链接诚信库。 | 4分 | 技术负责人 |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的得2分;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的得2分;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含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专业)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 相关证书链接诚信库。 | 8分 | 其他项目组成员 | 造价专业负责人1名(5分) 1.具备工程类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2.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的得1分; 3.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的得1分; 4.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含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专业)的得1分。 相关证书链接诚信库。 | 5分 | GIS系统专业负责人1名(6分) 1.具备智能类或信息化类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具备智能类或信息化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 2.具备注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CISP)证书的得2分。 3.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的得2分。 相关证书链接诚信库。 | 6分 | 检测专业负责人1名(4分) 1.具备工程测量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2.具备注册测绘师的得2分。 相关证书链接诚信库。 | 4分 | 注:(略) 2、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等同于研究员级、教授级职称,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或职称评审表为准。职称证书发证机关需为人社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颁发的职称证书不予认可;如发证机关为企事业单位,则还需提供授权该单位进行评审、发证的证明文件。 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其他专业负责人各限评一名,相互之间不得兼任,如兼任均不得分。 | 企业综合实力(8分) |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相关证书链接诚信库) | (8分) | 业绩 ((略)分) | 1、投标人自(略)年7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额(略)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污水提质增效(污水处理厂除外)业绩(合同中须包含设计、检测、排水管网地理信息化平台(GIS系统)建设三个部分)每提供一项得4分,本项最多得8分。 2、项目负责人自(略)年7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承担过合同额(略)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污水提质增效(污水处理厂除外)业绩(合同中须包含设计、检测、排水管网地理信息化平台(GIS系统)建设三个部分),每提供一项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 业绩需提供以下材料: 1.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合同。 2.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备案,如未备案的,须另外提供政府性网站该项目的中标公告或直接发包公告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3.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投资额或合同额、合同时间、工程内容,如不能反映,须另外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4.资格审查业绩与加分项业绩可重复,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亦可重复。 注:(略) | (略)分 | 服务方案((略)分) | 1、达标区疏通、清淤、检测、测绘方案(9分): 投标人按照《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略)”行动方案》、《江苏省城镇排水管网排查评估技术导则》等文件要求,针对本项目拟实施内容提出合理、科学的实施方案,包括人员配备、设备投入、实施方案、安全措施等。 | 9分 | 2、市政管网改造设计方案(7分): 结合本项目招标内容,对需改造的部分提出针对性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体现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经济实用性。 | 7分 | 3、对招标内容提出合理的编制思路(6分) | 6分 | 4、项目安全、质量、环保措施(7分): 根据投标人的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和控制措施、安全生产管理、环保文明的措施。从全面性、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等情况进行评分。 | 7分 | 5、项目负责人答辩(4分) 答辩情况:(略) | 4分 | 注:(略) ②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人服务方案部分最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③服务方案总页数不得超过(略)页(含(略)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④符合暗标要求。 |
备注:(略) 2.评标时,若发现投标文件中部分或全部投标人的诚信库链接无法访问的特殊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可不再查看诚信库链接,仅对投标人提供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即可。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略) 6.3 本项目收取工具维护费(略)元。 6.4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补充文件发布招标人不 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 7.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7.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上传。 7.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5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招标代理:(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