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地区: | 江苏-宿迁-宿城区 | 发布日期: | 2025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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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中心城区居民集中供热一期试点管道建设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略) | 项目名称 | 中心城区居民集中供热一期试点管道建设工程 | ||||||||||||||||||||||||||
标段编号 | E(略) | 标段名称 | 中心城区居民集中供热一期试点管道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略)年6月(略)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略)年7月9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招标编号:(略) 本招标项目中心城区居民集中供热一期试点管道建设工程已由宿迁市宿城区数据局以宿区数据备〔(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供热管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宿迁市供热管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招标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略) 1.2 工程招标内容及规模:(略) 1.3 设计周期:(略) 1.4 质量要求:(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略) 1.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略) 1.7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中心城区居民集中供热一期试点管道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勘察、初步设计(含设备及主要材料表、概算)、施工图设计(含设备及主要材料表、预算)、对应阶段的报批报建报审工作、工程施工期间及竣工验收期间等各阶段全过程技术服务工作和程序性工作。设计范围包括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动力、电气、自控、智能化等红线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其他内容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1.8本项目预算价为(略)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略)万元,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略)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略) 3.1投标报价((略)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略) 3.2人员配备((略)分)3.2.1人员配备((略)分)3.2.2驻场服务(4分)。 3.3投标人业绩((略)分)3.3.1投标人业绩(9分)3.3.2项目负责人业绩(3分)。 3.4技术部分((略)分)3.4.1总体设计思路(8分)3.4.2总体布局((略)分)3.4.3热力系统设计(8分)3.4.4建筑方案(4分)3.4.5结构方案(4分)3.4.6设备方案(4分)3.4.7质量的组织措施(4分)3.4.8工程投资控制措施(4分)3.4.9工作时间与进度计划内容(2分)3.4.(略)勘察设计重点难点及合理化建议(6分)。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提供) 4.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 4.2.1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 4.2.2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热力工程)甲级资质。 4.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3.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4.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3.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3.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3.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4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或者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B2级压力管道设计)。(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联合体协议书中分工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提供) 4.5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合同的投资估算不低于(略)万元或设计费不低于(略)万元的热力工程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阶段)业绩。 注:(略) 4.6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 4.6.1资格要求:(略) 4.6.2应具备下列条件: 4.6.2.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必须为联合体协议书中分工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8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连续6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退伍军人无法提供缴纳证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6.2.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其他要求: 4.7.1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7.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7.2.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2.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2.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7.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5.2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略)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6.2 开标地点:(略)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和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略)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7.3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发布。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宿迁市供热管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宿迁市宿城区隆城世嘉小区西门二楼 地 址: 宿迁市黄河路(略)号(建行院内东附属楼3楼) 联 系 人: 苏林 联 系 人: 杜萍 电 话: (略) 电 话: (略) 传 真: / 传 真: / 邮 编: (略) 邮 编: (略) E-mail: / E-mai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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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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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略) 本招标项目中心城区居民集中供热一期试点管道建设工程已由宿迁市宿城区数据局以宿区数据备〔(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宿迁市供热管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宿迁市供热管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不见面”招标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略) 1.2 工程招标内容及规模:(略) 1.3 设计周期:(略) 1.4 质量要求:(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略) 1.6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略) 1.7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中心城区居民集中供热一期试点管道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勘察、初步设计(含设备及主要材料表、概算)、施工图设计(含设备及主要材料表、预算)、对应阶段的报批报建报审工作、工程施工期间及竣工验收期间等各阶段全过程技术服务工作和程序性工作。设计范围包括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动力、电气、自控、智能化等红线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其他内容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1.8本项目预算价为(略)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略)万元,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略)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略) 3.1投标报价((略)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略) 3.2人员配备((略)分)3.2.1人员配备((略)分)3.2.2驻场服务(4分)。 3.3投标人业绩((略)分)3.3.1投标人业绩(9分)3.3.2项目负责人业绩(3分)。 3.4技术部分((略)分)3.4.1总体设计思路(8分)3.4.2总体布局((略)分)3.4.3热力系统设计(8分)3.4.4建筑方案(4分)3.4.5结构方案(4分)3.4.6设备方案(4分)3.4.7质量的组织措施(4分)3.4.8工程投资控制措施(4分)3.4.9工作时间与进度计划内容(2分)3.4.(略)勘察设计重点难点及合理化建议(6分)。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提供) 4.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 4.2.1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资质。 4.2.2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热力工程)甲级资质。 4.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3.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4.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3.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4.3.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3.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4投标人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或者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B2级压力管道设计)。(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由联合体协议书中分工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提供) 4.5投标人自(略)年1月1日(含)(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项合同的投资估算不低于(略)万元或设计费不低于(略)万元的热力工程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阶段)业绩。 注:(略) 4.6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 4.6.1资格要求:(略) 4.6.2应具备下列条件: 4.6.2.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6.2.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必须为联合体协议书中分工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8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连续6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退伍军人无法提供缴纳证明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6.2.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其他要求: 4.7.1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7.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7.2.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2.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2.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7.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5.2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略)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 6.2 开标地点:(略)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和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略)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7.3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发布。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 (略).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宿迁市供热管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宿迁市宿城区隆城世嘉小区西门二楼 地 址: 宿迁市黄河路(略)号(建行院内东附属楼3楼) 联 系 人: 苏林 联 系 人: 杜萍 电 话: (略) 电 话: (略) 传 真: / 传 真: / 邮 编: (略) 邮 编: (略) E-mail: / E-mail: /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本条信息受业主方委托独家指定在中国建设招标网 www.jszhaobiao.com 发布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