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 (元):(略)
最高限价 (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略)
数量:(略)
预算金额 (元):(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略)
备注:
合同服务期限:(略)
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 (网址):(略)
方式:(略)
售价 (元):(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投标地点 (网址):(略)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 (网址):(略)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略)〕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略)〕8号)已分别于(略)年1月(略)日、(略)年2月1日和(略)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略)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略)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2)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略)
(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略)〕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
(4)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
A.首次参加投标的单位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略)
B.投标人须申领CA,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因未办理CA数字证书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C.投标人使用账号或CA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略)
D.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略)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略)
(5)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略)
金华银行文创支行 联系人:(略)
浙商银行金华浦江支行 联系人:(略)
(注:(略)
②开立履约保函,不低于1‰,最低(略)元/笔,不足1季的按1季计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传 真 :(略)
项目联系人 (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 (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传 真 :(略)
项目联系人 (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 (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略)
地 址:(略)
传 真:(略)
联系人 :(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