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邀请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飞院发[(略)]9号)规定,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拟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膳食中心学生一食堂特色食品技术合作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第二次比选。本次采购采用内部比选方式进行,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参选人参加比选。
公告时间:(略)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地址:(略)
3.采购内容:(略)
三、合格响应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SC)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书。
7.2凡两家或以上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项目采购活动:(略)
7.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与分包。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6月(略)日至(略)年6月(略)日((略):(略)
2.报名要求提供以下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略)@qq.com):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营业执照若未实施三证合一的,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备查);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2.递交响应文件和开标地点:(略)
3.逾期送达、未送至指定地点、密封或标注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4.凡是确认要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略)年6月(略)日(略):(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官网(网址:(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
(略)年6月(略)日
附件:
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
本单位确定将参与贵单位组织的、将于(略)年7月1日9:(略)
特发函确认。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