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年信息化设备运维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项目信息通过邮件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办公设备、信息化设备、通信设备及信息化配套设施的维修及零部件更换,具体型号以实际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性质:(略)
(2)本项目的具体采购内容和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的要求、工程量清单、图纸规定为准。本项目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将项目再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3)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略)
(4)本项目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规定。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相关文件的规定。
(5)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依据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9)监督举报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纪委
电话:(略)
((略))最高限价:(略)
((略))预算金额不代表实际金额,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略))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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