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业资质:
1.1设计资质要求:(略)
1.2施工资质要求:(略)
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最多只能由两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时,其条件应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签章、投标文件投递等相关事宜。
6)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B、人员要求:
2.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略)
2.2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2.3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略)
2.4供应商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内((略)年(略)月至(略)年6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C、其他要求:
本项目实行工程总承包管理,管理内容和程序应满足以下要求(提供承诺书原件):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
3.2项目总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应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D、供应商满足以下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4.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磋商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磋商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E.拒绝下述磋商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5.1磋商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磋商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评标时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磋商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略)时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采购人将在资格审查时现场进行核实,以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核实信息不一致的将截图保存提交磋商小组,其资格审查将不通过)
[if !supportLists]F、[endif]采购人将在资格审查时对供应商建筑业企业资质与项目经理的资质以及在建工程的动态监管状态进行现场核实,以代理机构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的核实信息为准;对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或项目经理资质不满足资格条件或项目经理存在在建工程的投标供应商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磋商小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if !supportLists]G、[endif]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要求,自(略)年(略)月(略)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略)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有效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if !supportLists]H、[endif]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略)〕2号)文件要求,自(略)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有效一级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或不得分等相应后果。
I、[endif]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转包。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磋商(注:(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