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略)年四好农村路第二批建设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郯城县(略)年四好农村路第二批建设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郯城县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建设地点:(略)
2.3标段划分:(略)
2.4招标范围:(略)
2.5资金来源:(略)
2.6工期:(略)
2.7质量要求:(略)
2.8招标方式:(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投标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及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4.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日期:(略)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及流程:(略)
5.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日期:(略)
5.2地点:(略)
5.3逾期未上传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递交方式:(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才可以领取招标文件。根据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略)〕3号)规定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投标保证金减免政策,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免缴投标保证金,不需要提供保函等其他非现金交易担保。
6.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略)
方式:(略)
6.3招标文件答疑时间:(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请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再使用纸质标书,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7.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证书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在线电子签到,投标时间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停止签到,如投标单位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视为自动放弃;各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略)分钟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视为投标文件未送达(非投标单位自身原因除外);开标结束后,各投标单位须在(略)分钟内对开标记录表进行签章确认,未进行签章的投标单位作无效标处理(非投标单位自身原因除外)。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3投标截止日期:(略)
7.4开标日期:(略)
7.5地点:(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