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依木扎旅游景区提升改造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依木扎旅游景区提升改造项目已由第九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市发改发〔(略)〕(略)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一六五团文体广电旅游和群团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师市预算内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巴依木扎旅游景区提升改造项目(资格预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改造游客服务中心1座、改造景区管理用房、改建游客驿站1座、新建景观平台、改造旅游厕所、可移动卫生间6座、新建老水磨体验馆1座、改造景区大门、无底湖入口通道景观遮阳棚、新建木栈道及围栏扶手、新建游步道及提升景区道路、新建入口引导标志、提升改造旅游导览系统、改造停车场、景区内部道路临时停车区、安装智慧管理设施、改造赛马场、种植绿化工程、室外电力、给排水管网、改造生态旅游公园、改造老水磨游客服务中心等。
2.1.1建设地点:(略)
2.1.2总计划工期:(略)
计划开工日期:(略)
计划竣工日期:(略)
2.1.3标段划分:(略)
2.2招标范围:(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要求:(略)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略)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略)
3.5财务要求:(略)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信誉要求:
3.7.1企业近三年内(自(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
3.7.2企业近三年内(自(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通报、通知及行政处罚且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仍在有效期内的。
3.7.3企业近三年内(自(略)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谋取及骗取中标记录被通告处罚,没有因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收到相关部门处罚等问题。
3.7.4企业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8申请人在中标后须在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完成注册备案报送。
3.9其他说明:
3.9.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9.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领取时间:(略)
4.2领取方式:(略)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略)
5.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略)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形式,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投标须知
注:(略)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本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略)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