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度丁桥镇村级道路提升项目—群海村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略)年度丁桥镇村级道路提升项目—群海村(以下简称本项目)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及上级补助。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海宁市丁桥镇群海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本项目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http:(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为(略)年度丁桥镇村级道路提升项目—群海村。本工程建设地点为海宁市群海村。
2.2 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工程数量:(略)
工期:(略)
2.3 质量目标:竣(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相对应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业绩、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分、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评标场所附近围堵评标专家,向经过的评标专家发短信、打招呼、递纸条、耳语暗示等其他施加不正当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略)年6月(略)日至(略)年7月4日下午(略):(略)时止 ,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年7月4日下午(略):(略)时)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丁桥镇大综合一体化服务中心(电信丁桥营业厅西侧)底楼便民服务中心东侧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到场人员和要求:(略)
签到要求如下:(略)
①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上文书格式,均参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复制件加盖公章。(建造师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监管部门监督下对上述材料进行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接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略)
②现场签到截止时间:(略)
③如未按上述规定参加开标会议或未按要求进行签到的的,投标文件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s:(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监督部门:(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